校内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湖北第二师范学院评标专家和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鄂二师院行〔2010〕98号)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完善评标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在招投标活动中的作用,保证招标、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请各学院、处级单位推荐评标专家。
一、评标专家资格条件
1.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五年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2.熟悉招投标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工作流程;
3.能够认真、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4.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审工作。
二、推荐要求
1.各单位推荐人数根据本单位专业设置和人员情况及评标专家库所需专业(附2)结合而定,原专家库成员重新填报。原则上不低于本部门人数的15%,每部门不少于1人。
2.根据被推荐人情况,填写1个主专业,也可以填写1个副专业,副专业最多不超过2个。
三、入选专家库办法
在各学院、处级单位推荐及自荐的基础上,根据评标专家库所需专业及人数,由招标中心审核后报学校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并将确定入选的评标专家名单通知各单位。
四、报送要求
请于2014年11月28日前,将评标专家推荐表(附1)交到行政楼113室。联系人:王君 联系电话:87943519
附件:1.湖北第二师范学院评标专家推荐表.doc
2..湖北第二师范学院评标专家库所需专业.doc
3.《湖北第二师范学院评标专家和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doc
资产管理处
2014年1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