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处级单位: 为了做好人才公寓申请工作,学校将申请时间、流程等作了具体说明。现就有关申请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学校人才公寓修建在校园正北边实验中心东侧,南北朝向,中高层电梯房(17层)。房屋共分三栋,合计600套,每套面积约60平方米,户型为二室一厅。 二、申请资格 人才公寓申请资格为学校截止2013年12月31日在职在岗事业编制和人事代理人员(符合第一、二轮资格的,均同时申请)。 三、申请时间 2013年12月5日至12月11日为职工申请时间; 2013年12月12日为部门初审时间; 2013年12日13日为部门移交时间。 四、申请程序 1、本人申请。凡申请人才公寓的职工请填写《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人才公寓申请表》。 2、提供材料。申请人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人才公寓申请表》1份(此表在校园网人才公寓申请通知附件中打印);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已婚的须提供结婚证复印件1份; 4、离异的须提供离婚证复印件1份。 5、未婚职工须提供户口本复印件及单身证明各1份; 以上材料提交复印件时,均需提供原件供核对。 3、部门审核。各部门将申请人移交的相关材料初审后签字盖章,然后将审核过的申请材料、统计表、电子稿统一移交到资产与后勤管理处房产科(行政楼114房改办公室童老师签收)。 办公电话:87943519 QQ:350791985 五、有关说明 1、人才公寓申请通知挂网后,请各部门将通知要求传达到每位教职员工,同时安排专人并负责申请资格的审核。 2、在填申请表时,要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必须将申请表填写完整、且证明材料提供齐全。若申请表和材料提供不全,学校视作为享受房改政策来处理。 3、凡申请人才公寓的职工,务必在规定时间内上交人才公寓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未按时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附:1、《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人才公寓管理办法》 2、《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人才公寓申请表》 3、《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人才公寓申请统计表》 资产与后勤管理处 2013年12月2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