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率,根据《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属本科高校国有资产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财资发〔2021〕3号)和《省教育厅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鄂教财〔2018〕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校长办公会同意,拟对符合报废处置条件、原价值合计12529003元(设备1529件,金额7047400元;家具15643件,金额5481603元)的资产进行报废处置,现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请与资产管理处联系。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月8日
联系人:秦迎春 阮澜斓
联系电话:87943547
附件:2021年资产报废处置清单.xlsx
资产管理处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