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关于申请人才公寓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3-12-05   浏览次数:835

各院(系)、处级单位:

为了做好人才公寓申请工作,学校将申请时间、流程等作了具体说明。现就有关申请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学校人才公寓修建在校园正北边实验中心东侧,南北朝向,中高层电梯房(17层)。房屋共分三栋,合计600套,每套面积约60平方米,户型为二室一厅。

二、申请资格

人才公寓申请资格为学校截止20131231日在职在岗事业编制和人事代理人员(符合第一、二轮资格的,均同时申请)。

三、申请时间

20131251211为职工申请时间;

20131212为部门初审时间;

20131213日为部门移交时间。

四、申请程序

1、本人申请。凡申请人才公寓的职工请填写《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人才公寓申请表》。

2、提供材料。申请人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人才公寓申请表》1份(此表在校园网人才公寓申请通知附件中打印);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已婚的须提供结婚证复印件1份;

4、离异的须提供离婚证复印件1份。

5、未婚职工须提供户口本复印件及单身证明各1份;

以上材料提交复印件时,均需提供原件供核对。

3、部门审核。各部门将申请人移交的相关材料初审后签字盖章,然后将审核过的申请材料、统计表、电子稿统一移交到资产与后勤管理处房产科(行政楼114房改办公室童老师签收)。

办公电话:87943519 QQ350791985

五、有关说明

1人才公寓申请通知挂网后,请各部门将通知要求传达到每位教职员工,同时安排专人并负责申请资格的审核。

2、在填申请表时,要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必须将申请表填写完整、且证明材料提供齐全。若申请表和材料提供不全,学校视作为享受房改政策来处理。

3、凡申请人才公寓的职工,务必在规定时间内上交人才公寓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未按时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附:1、《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人才公寓管理办法》20131205151141_34597.doc

    2、《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人才公寓申请表》20131205151125_74299.doc

  3、《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人才公寓申请统计表》20131205151047_60828.doc

                  资产与后勤管理处

     2013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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