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率,根据《湖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鄂财资规〔2026〕3号)和《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试行)》(鄂二师院行发〔2023〕8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会议同意,对省财政厅预算一体化资产管理系统原值9,306,723.08元的一批资产予以报废处置,对资产原值1,334,079.00元的一批资产予以损失核销处置,对学校资产管理系统中原值122,326.06元的一批低值易耗品予以账务核销处理。
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与国有资产管理处联系。
公示时间:2026年6月18日-2026年6月25日
联系人:阮澜斓 瞿赟 联系电话:52104810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6年6月18日